《树犹如此》,白先勇系列作品

虽然标题写着《树犹如此》,但这书我还没看,我最近看了很多白先勇的短篇,写了好多书评,我要放在这里整理一下。

5 Likes

昨天在洛克王国加的好友问我,有什么梦想?

我说,我要写出更棒的文章,比那些文豪还要好。

她说,这个梦想非常棒,一定会实现的。

我说,不是的,每次我看他们的文章,都觉得比我强好多,深不可测,可能我无法超过他们,不过在我死前,我不会承认这一点。

…

头好痛,为了提升写作能力,来写点书评。

这篇是白先勇的《孤恋花》。

主角是台湾的酒馆五月花的陪酒女,表面上是陪酒女,但其实是三陪,陪吃、陪喝、陪睡。

本来是上海的陪酒女,攒了点钱,因为战乱,逃难到台湾,没有合适的谋生手段,只能去做回陪酒女。

在上海的时候攒了些首饰,往台湾逃的时候跟了一个混黑帮的,一起去跑码头,码头出了几次事故。混黑帮的那个把自己的本钱搞干了,还把主角的首饰赔进去了。

主角仅剩手上的一对翠绿的的玉镯,那是她好友的遗物,混黑帮的那个强行要剥掉主角的玉镯,主角拿起剪子威胁,那人便骂,往主角的脸吐口水:婊子!婊子!

酒馆的生意并不好做。跑单混不下去,主角只能回去酒馆,又干起陪酒女。酒馆的老板看主角儿资历老,又会唱点京曲,就让她去陪从逃难来的客人。

其中一些是上海过来的。还用以前的名字叫她。有个见了她直跺脚,好像惋惜什么似的:“阿六,你怎么又落到这种地方来了?”

主角笑道:“九爷,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混了些年,主角终于混成了经理,经理是拿干薪的,偶尔也拿点手下的陪酒女的孝敬。主角知道他们不容易,没拿太多,手头比以前就紧多了。

主角把外面放账的钱都提了回来,数了又数,又把手上的翠镯给卖了,买了金华街的一栋小公寓。她买这栋公寓,完全是为了娟娟。

娟娟是主角手底下的一个陪酒女。某天主角去巡查,一推门,看见娟娟在唱台湾小调。

—原文—

房里一桌有半桌是日本狎客,他们正在和丽君、心梅那几个红酒女搂腰的搂腰,摸奶的摸奶,喧闹得了不得。一房子的烟,一房子的酒气和男人臭,谁也没在认真听娟娟唱。娟娟立在房间的一角,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缎子旗袍,披着件小白褂子,一头垂肩的长发,腰肢扎得还有一捻。她背后围着三个乐师,为首的是那个林三郎,眨巴着他那一双烂得快要瞎了的眼睛,拉起他那架十分破旧、十分凄哑的手风琴,在替娟娟伴奏。娟娟是在唱那支《孤恋花》。她歪着头,仰起面,闭上眼睛,眉头蹙得紧紧的,头发统统跌到了一边肩上去,用着细颤颤的声音在唱,也不知是在唱给谁听:

月斜西月斜西 真情思君君不知——
青春欉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这首小调,是林三郎自己谱的曲。他在日据时代,是个小有名气的乐师,自己会写歌。他们说,他爱上了一个蓬莱阁叫白玉楼的酒女,那个酒女发羊癫风跌到淡水河里淹死了,他就为她写下了这首《孤恋花》。

他抱着他那架磨得油黄的手风琴,眨着他那双愈烂愈红的眼睛,天天奏,天天拉,我在五月花里,不知听过多少酒女唱过这支歌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一声声,竟好像是在诉冤似的。不知怎的,看着娟娟那副形相,我突然想起五宝来。

可是五宝唱起戏来,也是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从前我们一道出堂差,总爱配一出《再生缘》,我唱孟丽君,五宝唱苏映雪,她也是爱那样把双眉头蹙成一堆,一段二黄,满腔的怨情都给唱尽了似的。她们两个人都是三角脸、短下巴、高高的颧骨、眼塘子微微下坑,两个人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

—原文—

五宝便是主角死去的好友。娟娟一唱完,便被一个日本狎客捉住了,摁在腿上,一杯接一杯地灌酒,后来又有几个日本狎客过来,也灌她酒。

主角从没见过那么容易被摆布的酒女,她手下的红酒女,被灌一盅酒,得看狎客的本事。

可是娟娟却像是任人穿梭一般,被灌酒,不拒绝,喝完一杯,凄苦地笑了一下。

这一弄完,娟娟被灌了七八杯烈酒。不能喝了,走之前还对那些狎客说对不起。脸上浮起那个十分僵硬的凄苦的笑容。

那天晚上,主角收拾妥当,正要离开酒馆,去了一下洗手间,发现娟娟醉倒在地上。脸发灰,黑缎面的旗袍上,斑斑点点,洒满了酒汁。

主角连忙把她扶起来,带到自己的住所去。那时她还一个人住在宁波西街。

娟娟很醉。主角服侍她睡到自己的床上去,娟娟冷得直打哆嗦。主角又抱出厚棉被盖在她身上,盖得严严实实,塞到她下巴底。

主角突然想起,自己好多年没有干过这种事情了。

那个去世的好友五宝。从前跟主角睡在同一个房。五宝酒量不好,出去陪酒跑回来总睡的人事不醒,酒性一起来,五宝就把被子踢了个精光,主角总拿被单将她裹起来。

有时五宝被打伤了,睡不安稳,总会将膀子伸出来。主角一晚上要起来好几次帮五宝盖被子。主角也会劝她,要她睡安稳些,保重身体。五宝还是冷笑着。把肩膀抽出来,摔在主角脸上:“这是命,阿姊。”(伤害自己的身体,对亲近之人耍些无伤大雅的小脾气,已经是她们唯一能做主的事了)

五宝那雪白的臂膀上,有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被烟杆烫的。

主角摸了摸娟娟的额头,冰凉的。娟娟一直在冒冷汗,睡得并不安稳。第二天,娟娟起床。说头疼,主角又去煮红糖姜汤,喂娟娟喝汤,

娟娟喝了一半就不喝了,俯下身子,拼命揉搓自己太阳穴,突然低着头说,自己又梦见妈妈了。

娟娟的声音很空洞,主角问她,你妈在哪?

娟娟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也许还在苏州乡下。他是,她是一个疯子。

“哦——”主角伸出手,替娟娟拂去额头上的冷汗。发现娟娟的眼睛又深又黑,就算发着呆,也是惊愕的,一双眸子像两只小蝌蚪,乱窜着。

—原文—

“我爸用根铁链子套在她的颈脖上,把她锁在猪栏里。小时候,我一直不知道她是我妈妈。我爸从来不告诉我。也不准我走近她。我去喂猪的时候,常看见附近的小孩子拿石头去砸她,一砸中,她就张起两只手爪,磨着牙齿吼起来。那些小孩子笑了,我也跟着笑——”娟娟说着嘿嘿地干笑了几声,她那短短苍白的三角脸微微扭曲着:“有一天,你看——”
她拉开了衣领,指着她咽喉的下端,有一条手指粗,像蚯蚓般鲜亮的红疤,横在那里。
“有一天,我阿姨来了,她带我到猪栏边,边哭边说道:‘伊就是你阿母呵!’那天晚上,我偷偷拿了一碗菜饭,爬进猪栏里去,递给我妈。我妈接过饭去,瞅了我半天,咧开嘴笑了。我走过去,用手去摸她的脸,我一碰到她,她突然惨叫了起来,把饭碗砸到地上,伸出她的手爪子,一把将我捞住,我还没叫出声音来,她的牙齿已经咬到我喉咙上来了——”
娟娟说着又干笑了起来,两只黑蝌蚪似的眸子在迸跳着。我搂住她的肩膀,用手抚摩着她颈子上那条疤痕,我突然觉得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滑溜溜的,蠕动了起来一般。

—原文—
娟娟的笑比哭还凄苦。但是,这天大的苦难,她除了笑还能做什么?

从前,主角和五宝许过心愿:日后攒够了钱,买一栋房子住在一块儿,成一个家,还要去赎一个小清倌人回来养。

五宝是人牙贩子从扬州乡下拐出来的,卖到上海万春楼,才十四岁,穿了一身花布棉袄棉裤,裤脚扎得紧紧的,剪着一个娃娃头,头上还夹着只铜蝴蝶。

主角问五宝,你的娘呢?五宝笑嘻嘻地说自己没有娘。主角又骂,你没娘谁生你出来的?五宝又说不记得。(五宝除了笑还能做什么?

主角把五宝兜入怀,从此对她有股母性的怜惜。

后来主角买了金华街的小公寓:“娟娟,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五宝死得早,心愿一直没有实现,碰到了娟娟。主角才有了成家的念头。

主角儿一向懒散,洗衣做饭什么的搞不来。但是娟娟体弱,主角舍不得她操劳,便自己开始干。娟娟天天睡到下午,主角也不忍心叫醒她。

尤其是在外面陪了宿回来,娟娟一身憔悴。主角心里满是怜惜,因为那些男人上了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原文—

有一次,一个老杀胚用双手死揿住我的颈子,揿得我差不多噎了气,气呼呼地问我:你为什么不喘气?你为什么不喘气?五宝点大蜡烛的那晚,梳拢她的是一个军人,壮得像只大牯牛。第二天早上,五宝爬到我床上,滚进我怀里,眼睛哭出了血来。她那双小小的奶子上,青青红红尽是牙齿印。
“是谁开你的苞的,娟娟。”有一天,娟娟陪宿回来,起身得特别晚,我替她梳头,问她道。
“我爸。”娟娟答道。
我站在她身后,双手一直篦着她那一头长发,没有做声。
“我爸一喝醉了就跑到我房中来,”娟娟嘴里叼着根香烟,满面倦容,“那时我才十五岁,头一晚,害怕,我咬他。他揪起我的头在床上磕了几下,磕得我昏昏沉沉的,什么事都不知道了。以后每次他都从宜兰带点胭脂口红回来,哄着我陪他——”娟娟嘿嘿地干笑了两声,她嘴上叼着那根香烟,一上一下地抖动着。
“我有了肚子,我爸便天天把我抓到大门口,当着隔壁邻舍的人,指到我脸上骂:‘偷人!偷人!’我摸着我那鼓鼓的肚子,害怕得哭了起来。我爸弄了一撮苦药,塞到我嘴里,那晚,我屙下了一摊血块来——”娟娟说着又笑了起来。她那张小三角脸,扭曲得眉眼不分。我轻轻地摩着她那瘦棱棱的背脊,我觉得好像在抚弄着一只让人丢到垃圾堆上,奄奄一息的小病猫一般。

—原文—

娟娟穿戴好,便和主角一起走了出去。他们去酒馆五月花,一起去上班。那时是傍晚,迎头就是一个大落日,像从染缸里滚出来似的,娟娟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

主角暗暗想,娟娟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这个摇曳着的单薄身子到底载着多少的罪孽呢?

后来娟娟开始夜不归宿。一个闷热的六月天,主角躺在床上等着娟娟。窗外渐渐发了白,主角的背上睡湿了,早上六七点,娟娟才回来,左摇右摆,好像醉得厉害

勾画过的眼眶和眉毛都让汗水融化了,散成两个大黑圈,眉毛和眼睛都像烂掉了一样。

—原文—

她走进房来,一声不响踢落了一双高跟鞋,挣扎着脱去了旗袍,身子便往床上一倒,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了。我坐到她身边,替她卸去奶罩,她那两只奶头给咬破了,肿了起来,像两枚熟烂了的牛血李,在淌着黏液。我仔细一看,她的颈脖子上也有一转淤青的牙齿印,衬得她喉头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愈更鲜明了,我拿起她的手臂来,赫然发觉她的手弯上一排四五个青黑的针孔。
“娟娟!”我叫道。
“柯老雄——”娟娟闭着眼睛,微弱地答道。说着,偏过头,便昏睡过去了。
我守在娟娟身旁,前夜在五月花的事情,猛地又兜上了心头来。那晚柯老雄来到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他是跑单帮的,聚赌吸毒,无所不来,是个有名的黑窝主。
那时他出手大,耍过几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
这次回来,看着愈更骠悍了。娟娟当番的时分,他已喝到了七八成,伙着一帮赌徒,个个嘴里都不干不净地吆喝着。
柯老雄脱去了上衣,光着两只赤黑的粗膀子,胳肢窝下露出大丛黑毛来,他的裤头带也松开了,裤上的拉链,掉下了一半。他剃着个小平头,一只偌大的头颅后脑刮得青光光的,顶上却耸着一撮根根倒竖猪鬃似的硬发。他的脑后见腮,两片牙巴骨,像鲤鱼腮,往外撑张,一对猪眼睛,眼泡子肿起,满布着血丝,乌黑的厚嘴唇,翻翘着,闪着一口金牙齿。一头的汗,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他,我已经闻到一阵带鱼腥的狐臭了。
娟娟走到他眼前,他翻起对猪眼睛,下狠劲朝娟娟身上打量了一下,陡地伸出了他那赤黑的粗膀子,一把捉住娟娟的手,便往怀里猛一带,露出他一嘴的金牙嘻笑了起来。娟娟脚下一滑,便跌坐到他大腿上去了。他那赤黑的粗膀子将娟娟的细腰夹得紧紧的,先灌了她一杯酒,她还没喝完,他却又把酒杯抢了去咂嘴舐唇地把剩酒喝光,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颈脖上嗅了一轮,一双手在她胸上摩挲起来。忽然间,他把娟娟一只手臂往外拿开,伸出舌头便在她腋下舐了几下,娟娟禁不住尖笑起来,两脚拼命蹬踢,柯老雄扣住她紧紧不放,抓住她的手,便往她腹下摸去。
“你怕不怕?”
他涎着脸,问道。一桌子的狎客都笑出了怪声来,娟娟拼命挣扎,她那把细腰,夹在柯老雄粗黑的臂弯里,扭得折成了两截。我看见她苍白脸上那双黑蝌蚪似的眼珠子,惊惶得跳了出来。
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个魔头。自从她让柯老雄缠上以后,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他到五月花去找她,她便乖乖地让他带出去,一去回来,全身便是七痨五伤,两只膀子上尽扎着针孔子。我狠狠地劝阻她,告诉她这种黑道中人物的厉害,娟娟总是愣愣地瞅着我,恍恍惚惚的。
“懂不懂,娟娟?”我有时候发了急,揪住她的肩膀死摇她几下,喝问她,她才摇摇头,凄凉地笑一下,十分无奈地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说完她一丝不挂只兜着个奶罩便坐到窗台上去,佝起背,缩起一只脚,拿着瓶紫红的蔻丹涂起她的脚趾甲来;嘴里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思想起》、《三声无奈》,一些凄酸的哭调。她的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妇哭丧一般,哼不了几句,她便用叠草纸擤一下鼻涕,她已经渐渐地染上了吗啡瘾了。

—原文—

后来柯老雄把娟娟带去开旅馆,被警察捉了。警察以为娟娟是野鸡,便捉进牢里。主角花了好多钱才把娟娟赎出来。

从此主角便让娟娟把柯老雄带回家里,在自己眼皮底下,柯老雄总不会做得太过分。

又是算命,主角把娟娟的八字拿去寺里,算了几次,都说犯了大凶。

—原文—
每次他们回来,我便让到厨房里去,我看不得柯老雄那一口金牙,看见他,我便想起华三,华三一打五宝,便龇起一嘴巴金牙齿喝骂:打杀你这个臭婊子!我在厨房里,替娟娟熬着当归鸡做消夜,总是竖起耳朵在听:听柯老雄的淫笑,他的叱喝,听娟娟那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一直到柯老雄离开,我才预备好洗澡水,到房中去看娟娟。

有一次我进去,娟娟坐在床上,赤裸裸的,手里擎着一叠一百元的新钞票,数过来,数过去,从头又数,好像小孩子在玩公仔图一般。我走近她,看见她那苍白的小三角脸上,嘴角边黏着一枚指甲大殷红的干血块。

七月十五,中元节这天,终于发生了事故。

那晚柯老雄把娟娟带出去,到三重镇去吃拜拜,我回家比平日早些,买了元宝蜡烛,做了四色奠菜,到厨房后头的天台上,去祭五宝。那晚热得人发昏,天好像让火烧过了一般,一个大月亮也是泛红的。我在天台上烧完几串元宝,已经熏出了一头汗来,两腮都发烧了,平时不觉得,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

我一想起她,总还像是眼前的事情,她倒毙在华三的烟榻上,嘴巴糊满了鸦片膏子,眼睛瞪得老大,那副凄厉的样子,我一闭眼便看见了。五宝口口声声都对我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
—原文—

我确实没想到五宝已经死了15年了。前面对五宝的描述,是相当的亲昵,好像两人只是不见了几个月。

是娟娟是娟娟的陪伴让主角有了宽慰,能开启新的生活。从前的那个人,确实是死了。

主角现在是总经理,还买了房子,她总能照顾着点娟娟…就算命里犯凶,事在人为,怎么想,大概是会比以前好。

—原文—
差不多半夜里,柯老雄才夹着娟娟回来,他们两人都喝得七颠八倒了。柯老雄一脸紫胀,一进门,一行吐口水,一行咒着:干伊娘!干伊娘!把娟娟脚不沾地地便拖进了房中去。

我坐在厨房里,好像火烧心一般,心神怎么也定不下来。柯老雄的吆喝声分外地粗暴,间或还有厮打的声音。突然我想起了五宝自杀前的那一幕来: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的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铜烟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只手在空中乱抓乱捞,她拼命地喊了一声:阿姊——我使足了力气,两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的手割出了血来——一声穿耳的惨叫,我惊跳了起来,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中跑去。

一冲开门,赫然看见娟娟赤条条地骑在柯老雄的身上,柯老雄倒卧在地板上,也是赤精大条的。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捶下去,咚、咚、咚,一下紧接一下。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她的嘴巴张得老大,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

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灰白的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黏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发,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只青白的奶子,七上八下地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她那瘦白的身子,骑在柯老雄壮硕的赤黑尸体上,突然好像暴涨了几倍似的。我感到一阵头晕,手里的菜刀跌落到地板上。

娟娟的案子没有开庭,因为她完全疯掉了。他们把她押到新竹海边一个疯人院去。我申请了两个多月,他们才准我去探望她,林三郎跟我做伴去的。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我们在新竹疯人院里看到了娟娟。她们给她上了手铐,说她会咬人。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发尾子齐着耳根翘了起来,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穿了一件灰布袍子,领子开得低低的,喉咙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完全露了出来。

她不认识我们了,我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笑了一下,她那张小小的三角脸,显得愈更苍白削瘦,可是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我们坐了一阵子,没有什么话说,我把一篮苹果留了下来,林三郎也买了两盒掬水轩的饼干给娟娟。两个男护士把娟娟架了进去,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放她出来了。
—原文—

主角和林三郎走出新竹疯人院,已经是傍晚,海风把路上沙子吹起来,落日黄濛濛的。

他们要坐公共汽车,还有一大段路要走。林三郎走得很慢,他的眼睛差不多都瞎掉了。

主角扶着林三郎的手臂,在那条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走着。路上没有人,两旁一片连着一片稻田。秋收过了。干裂的田里竖着一丛丛枯残的稻梗子。
…
我突然觉得有点寂寞起来,我对林三郎说:
“三郎,唱你那支《孤恋花》来听。”
“好的,总司令。”
林三郎清了一清喉咙,尖起他的假嗓子,学着那些酒家女,细细地哼起他那首《孤恋花》来:
青春欉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

故事结束了,我不知道该骂谁,骂柯老雄吗?是了,是该骂他。可是乱世之中,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我能做的也只有轻轻地梳理娟娟的头发:“哦——”

普通人就是非常非常无力的。

娟娟清醒着,杀掉柯老雄会更好吗?如果她没有染上吗啡呢?估计会被判死刑,法律是不会保护娟娟的。如果真的开了庭,娟娟这样的陪酒女便是婊子,拜金女,跟柯老雄正当交往,居然还杀夫,恶毒至极!

这个正当交往指的是,柯老雄死在娟娟和主角的家里,还是被娟娟带回去的,在这个满是男人的法庭里,这跟交往约会没有区别了。

怎么说呢?我能在一本2022年出版的中华书局的《聊斋志异》里,看到官方找的人写的题记,那一篇的题记说,一个美女在三个男人之间进行了择偶选择,后来的行为和拜金女别无二致。

这个美女被男人a带回家,男人A见色起意,要强暴她,美女不从。然后男人B正好在附近,救了美女,两人互生情愫,就睡了,男人B是有妻子的,想娶美女,又怕妻子对美女不好,就把妻子给休了。

男人B左等右等等不见美女,后来发现美女嫁给了一个更富的男人。

男人B谴责美女,美女说,你对你妻子太无情啦。你以后怎么会对我好呢?男人羞愧,这事就结束了。

聊斋志异里不少都有说教意味。蒲松龄就是维护封建礼教的。男人B可以把美女纳为妾,但是不可以休掉妻子…反正我是没有什么想法,反正现在已经21世纪了,但是题记说,美女在三个男人之间进行了择偶选择,后来还拜金了。

我:?真的是21世纪吗?

不是,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女人会把想要强暴自己的人纳入择偶范围里?哪怕这个女人没表现出任何喜欢。

对那些手握权力的老登来说,他们不需要进步,而且他们的寿命都很长。

所以娟娟带柯老雄回家的行为,很大概率,上了庭,等于正当交往了。

里面还提到,娟娟的父亲的强奸行为。主角先是问,是谁给开你的苞的?

我本来对开苞这个词没有想法,因为感觉很老了,现在没有什么人用,我只是觉得它是个书本上的定义。但是看完后面剧情我真的想吐。

开苞开苞,这里的女性或者说女孩,是个准备绽放的花苞,这种绽放要由男性来开启。而娟娟的爸爸也身体力行地展示了花苞的真正含义…看似惹人怜爱,受尽宠爱,实则承载罪孽。

娟娟在邻居面前,在熟人面前,害怕的哭了,捂着鼓鼓的肚子,没有办法反驳偷人的名声…而她的初夜,她躺在床上,其实已经知道了爸爸要做什么,但是她没有吭声。

因为第一次,她害怕,去咬自己的爸爸。爸爸抓着她的头在床上撞了几下,她昏了过去。再醒过来,侵犯便完成了。

…之后数十年里,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过程,闭着眼睛昏睡过去,侵犯便完成了,爸爸能满意,其他人能满意,自己也没有多难受。

这便是好结局。

可她还是难过,她没有爱,她不知道爱是什么,也不知道该争取什么…她只能哀哀地唱着情歌,只有在情歌里,她的悲伤才能被人接纳。

她只能借着别人的故事去哭。

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保护者,主角——有着总司令之名,跟诸多男经理拼杀不落下风,生活没有不良习好,还攒下钱去买房子。

这样的女人面对柯老雄,也只能把自己打理的家让出来,看着听着,等娟娟被侵犯完成,再送上补身体的鸡汤。

如果娟娟混出头,没有被柯老雄缠上,大概就是另一个主角。她想要这样的生活吗?她想成为另一个主角吗?

而娟娟的母亲,我觉得是没有疯的,对疯掉后的娟娟和娟娟母亲的描写是不一样的。

疯掉后的娟娟憨憨傻傻。而娟娟母亲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饭菜,她是先看了女儿半天。

至于狗链,大概就是娟娟母亲不想嫁。被迫生下了女儿,想要逃跑,又不想跟丈夫同房,打过,反抗过,最后被一条狗链,被锁在猪圈…她的姐妹也没能救她。

而娟娟父亲在社会竞争中失败,没有钱找妓女,娶不到新的妻子,就只能盯上自己的亲生女儿。

至于周围的小孩子,小孩子嘲笑娟娟母亲,经常拿石头去砸她,娟娟看小孩子伤害母亲,也跟着笑。

笑啊笑啊…原来这世界上的可怜人,不会得到善待,如果身份位置不对,人就并不是人。

娟娟母亲是工具,生下了带来耻辱的女儿,女儿在被父亲强迫的夜晚里,也看透了自己是工具的本质。

女儿给予这个世界爱的方式,索求爱的方式就是忍受,忍受这一切。

是的,娟娟依旧渴望爱,希望自己带来笑容。“忍受是对大家都好的方式。”

15年前,被姘头缠上的五宝自杀了,嘴里吞了一大堆鸦片,说要变成厉鬼去寻他。

真有厉鬼吗?真能变厉鬼吗?

自杀前,五宝挨了那姘头的打。五宝惨叫,叫阿姊——主角拼命去打窗户,被玻璃扎的鲜血淋漓,她想救阿宝。

而现在,15年后,主角提着菜刀冲开了房门,娟娟已经砸开了柯老雄的脑门。

对娟娟和五宝,主角都有拼上性命的勇气。

只要和睦生活还有可能到来,主角便能忍受屈辱,如果娟娟有生命危险,主角也能同甘共苦。

…她没做到啊。

娟娟杀了柯老雄的那一晚,到底有没有想过自己杀了柯老雄,是想把主角推开呢?这样主角还有过上清白生活的可能。

万春楼、蓬莱阁、五月花…名字极美,是鲜花凋零之地。

柯老雄曾经虐杀过一个酒女,众人奋起,柯老雄也只是收敛了一下。主角又能做什么呢?

后来主角和林三郎走出疯人院,林三郎也是逃难来的,此前是小有名气的乐师,他爱上了一个蓬莱阁的叫白玉楼的酒女,酒女发羊癫疯跌进河里淹死了。

真的发羊癫疯吗?或许这又是一个娟娟,林三郎沉默着,哭着,眼睛哭瞎了,他喜欢哭泣,这样就看不见了。

主角扶着林三郎走啊走,突然觉得有点寂寞,林三郎唱起了歌:
青春欉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风华正茂的时候,谁人来爱?变成落叶,让相思来栽培。

相思,是爱…好想被爱啊!

以前看过他的《蝇王》,有点害怕。后来再也不看他写的书

1 Like

呃啊,我来了
评白先勇《花桥荣记》.pdf (1.1 MB)

5月上旬看完了台北人 确实挺好看!

1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