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被同一栋单元楼的狗咬到,产生的纠纷,现在派出所已经出具不同意调解书了,被对方气的睡不着觉,三点起来记录一下事情的经过,给佬友们增加一些经验(下边是事情经过,并通过AI润色过)。
狗咬人事件经过汇总
一、事件基本情况
- 事发时间: 2026年10月17日19时左右
- 事发地点: 小区负一层电梯口
- 涉及人员: 我妻子、对方及其女儿、双方饲养的宠物狗
- 主要争议:
- 对方饲养的宠物狗是否咬伤我妻子。
- 对方是否应当承担本次事件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
- 对方此前口头同意赔偿3000元,后又反悔,该口头约定能否作为协商或主张赔偿的依据。
二、事情经过
(一)事发及受伤情况
2026年10月17日19时左右,我妻子牵着自家宠物狗,在小区负一层电梯口等候电梯。当时,我妻子的狗处于牵绳状态,对方的狗未牵绳。
据我妻子描述及双方对事发过程的陈述,对方当时准备停车,让其女儿和宠物狗先行下车,狗未牵绳。随后,对方的狗快速跑到电梯口附近。在两只狗发生冲突的过程中,我妻子将自家的狗抱起,随后右大腿内侧被对方的狗咬伤。
事发后,对方留下了自己的住址,并让我妻子先回家处理伤口。我妻子回家后,对伤口进行了超过15分钟的冲洗。
(二)前往医院接种狂犬疫苗
我妻子的表嫂当时在家中,得知情况后,帮忙查询狂犬疫苗接种地点,并找到附近最近的接种卫生院。
等待约30分钟后,对方仍未到达。我和妻子以及表嫂遂上楼前往对方家中寻找。在对方家门口,对方表示自己正准备下楼寻找我妻子。双方询问是否需要携带身份证后,约定在地下车库会合,由对方开车陪同前往卫生院。
由于不想让表嫂担心,随让表嫂在一楼离开了。
到达卫生院后,医生判断我妻子属于狂犬病暴露三级。考虑到我和妻子当时有备孕计划,我向医生询问疫苗对备孕的影响,医生建议前往第五附属医院进一步处理。随后,对方再次开车陪同我们前往第五附属医院。
在第五附属医院,医生再次确认属于三级暴露,并准备安排疫苗接种。对方当即表示应当选择价格较低的疫苗,并称其女儿此前使用过价格较低的疫苗。我方则向医生说明了对备孕影响的顾虑及相关诉求,医生根据我方意愿开具了价格较高的疫苗。对此,对方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因双方未能就费用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对方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我方随后报警,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2708.50元。目前,我方留存有相关医疗记录、缴费凭证及费用清单。
期间,对方以打针耗时较长为由提出先行离开。我方因已报警,当即要求对方前往派出所等待处理。
(三)10月17日晚派出所协商
当晚约23时,完成疫苗接种后,我和妻子乘坐出租车前往派出所登记,并协商赔偿事宜,出租车费用为 12.99元。
我方提出赔偿4000元,用于覆盖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经民警现场协调,对方曾明确口头表示同意支付 3000元,但称当时没有钱,提出于2026年10月20日再次到派出所处理费用问题,对方又以老公有心脏病为由,要先行离开,我和妻子打车回小区,花费11.42元。
当时有民警在场,并亲耳听到对方同意支付3000元的表态。但双方未签署书面赔偿协议,也未形成单独的书面调解协议。
目前,派出所留有我妻子于2026年10月17日所作的情况登记记录。该记录主要为我妻子对事件经过的陈述,并非对方承认责任的书面材料。
(四)10月19日查看监控
2026年10月19日,对方主动曾前往物业监控室查看事发监控,物业方面留有相关记录。
(五)10月20日晚再次协商及对方反悔
2026年10月20日晚,双方再次前往派出所协商。
对方提出没有医疗费用凭证,要求核实医院费用情况。在被问及赔偿问题时,对方仅表示愿意支付 1300元,并将其称为“人道主义补偿”,不再认可此前口头同意支付3000元的方案。
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由民警陪同前往物业监控室查看事发监控。
监控画面不够清晰,无法直接拍摄到狗咬伤我妻子的具体瞬间。现有画面主要包括小狗进入单元楼的瞬间,以及电梯门打开时我妻子已经被咬伤后的画面。画面中还出现了对方的女儿,但无法通过现有监控清晰确认涉事狗与咬伤行为之间的直接联系。
由于20号也是第二针疫苗的时间,自行去卫生院打疫苗,花费322元。
目前,对方承认涉事狗是自己饲养的,但否认或表示无法确定是否是自己的狗咬伤了我妻子。
三、目前已知的关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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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遛狗时采取了牵绳措施。 事发时,我妻子的宠物狗处于牵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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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狗未牵绳。 据事发经过描述,对方的狗未牵绳并快速跑到电梯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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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确实受伤并接受了医疗处置。 医疗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缴费凭证及费用清单可以用于证明受伤及实际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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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曾陪同前往医院。 对方先后开车陪同我方前往卫生院及第五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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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曾口头同意赔偿3000元。 该表态发生在10月17日晚派出所协商期间,有在场民警听到,但目前没有书面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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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后来改变赔偿态度。 10月20日晚,对方仅表示愿意支付1300元,并称为“人道主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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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未直接拍到咬伤瞬间。 现有监控存在局限,不能直接呈现咬伤过程,但仍可能用于核实现场人员、动物出现及事发前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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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承认涉事狗由其饲养,但对具体咬伤行为提出异议。
四、目前掌握的证据
(一)目前掌握的证据
- 我妻子的医疗记录及医生对狂犬病暴露等级的判断记录。
- 医疗费用缴费凭证及费用清单,现有垫付金额为2708.50元、第二次疫苗费用322元。
- 出租车费用记录,金额为12.99元、11.42元。
- 2026年10月17日派出所的情况登记记录。
- 10月17日晚在场民警关于对方口头同意赔偿3000元的证言或相关记录。
- 物业监控视频及对方于10月19日前往监控室查看视频的相关记录。
- 对方承认涉事狗由其饲养的相关陈述或记录。
- 双方关于事发经过、医疗费用及赔偿金额的其他沟通记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