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违规,就要不加分辨地惩罚一群人吗

群里聊的很激烈,建议不要上头,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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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一波后续,看看佬友们集思广益的结果

已经不是单纯引不引流的问题了,得来个法律学教授了

听说群里吵的不可开交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从来没有半夜这么热闹过

对,已经开始辩经了,感觉没意义,都又不是学法律的

哪位佬友有人脉的,把罗翔老师邀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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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看头,群里始皇肯定不在吧,始皇不参与的讨论都没有看的必要

恰恰相反,在

就是neo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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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问题只有罗翔老师能解决了 :rofl:

活腻了么,有人敢和Neo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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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而言,完全就没法律什么事,论坛是个社区,维持需要大家走心

上升法律没意思了

另外,私认为现行法律不过是利益博弈产物,我倾向于王阳明的 心即理,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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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确实有点惨

楼主在外站发布L站个人资料截图作为引流活动申请,只能说有引流至L站的主观意图,认定恶意行为应该坚持主观和客观相统一,即后续在L站发布了相关破坏既定规则的引流信息如修改个人资料或者发帖作为客观要件。

另外,仅凭发布在外站的个人资料截图,就关联处罚到L站,可能被利用于陷害他人,如进行恶意行为同时附加他人的个人资料截图(如本贴里楼主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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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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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tg

嗯 进去看到了

快进到公投环节 :tieba_087:

个人认为进行类似讨论是很有必要的,并不是“没意思”

法理学和刑法学只是一种思想,引导人们做出更合理的选择。利用这些更加严谨的思想来指导管理,并不是要参考现行法律,也不是要照本宣科。

如果只是“走心”,免不了有争议。我还是相信真理越辩越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