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译者序 - 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前黑格尔时期现象学概念的语用局限

  • “现象学”一词在黑格尔同时代及之前的哲学家(厄丁格尔、朗贝尔特、赫尔德、歌德、康德、莱因霍尔德、费希特等等)那里已经被零星使用,但仅指“现象学说”或“表象理论”,缺乏深层哲学内涵

它们并不具备什么特殊的高深含义,而是仅仅意味着通过可见的现象推测不可见的本质,或如何从本原推导出现象等等。

与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本质分野

  • 另外,胡塞尔等人的现象学也与该现象学无关。

20世纪流行的那种具有反体系、反基础主义、反历史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倾向的“现象学”(尤其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在黑格尔的眼里(假若黑格尔能够亲自经历这些思潮),大概仅仅停留在"主观精神"甚至“感性确定性"的层次。

精神辩证法的现象学重构

  • 黑格尔赋予现象学以独特定义——精神通过自我显现的辩证历程,从感性意识逐步提升至绝对知识,将“现象学”提升为“科学体系”的核心方法。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首要的关键点不是在于“现象学”,而是一个作为实体和主体的“精神”,然后才谈得上这个精神显现出来的从感觉直到绝对知识的各种“形态”,以及精神在这个显现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客观的辩证规律。因此,确切说来是一种“精神形态学”。

术语体系的未完成态

  •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在谈到"现象”时从来没有提及Phänomen,而是仅仅使用Erscheinung 、Schein等说法,而这些术语也没有像在后来的《逻辑学》里面那样,作为整个概念体系之内的一个有着严格固定位置的范畴而出现,而是在一般的意义上意指精神的"呈现”(Darstellung)。

【有关康德和物自体的内容可以看
人无法获得真的知识? “不可知”还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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